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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知识全解析:从定义到分类!

更新时间:2025-05-21 0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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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专利作为保护智力成果、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工具,其重要性愈发凸显。无论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构建技术壁垒,还是科研人员实现创新价值,都离不开对专利知识的深入理解与运用。快跟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01专利的定义


专利,从本质上讲,是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涵盖了专有的权利与利益。依据相关法规,任何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问题,并产生积极技术效果,且在理论上具备可行性的技术方案,均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

与公民与生俱来的受教育权、人身权和人格权等不同,专利权并非自然赋予,而是需要权利人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一旦申请符合要求,将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即通常所说的授权专利。

在专利文件中,权利要求书至关重要。当发明人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后,需撰写权利要求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主张对该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经审查通过获得授权后,专利权人便拥有了对该发明创造的独占使用权,同时也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甚至可以通过转让专利获取经济收益。


02专利的性质


1、专有性(独占性)

专利权人依法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权利。这意味着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上述行为,否则将构成侵权。专有性赋予了专利权人对其创新成果的排他性控制,激励了创新投入与研发积极性。

2、时间性

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技术即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无偿使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 15 年。时间性的设定旨在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在一定期限后,技术能够广泛传播与应用,推动社会整体技术进步。

3、地域性

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其他国家不产生约束力。这意味着同一发明创造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需分别依据各国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与授权。地域性特征决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有国界限制,企业或个人在进行跨国业务或技术布局时,需充分考虑在不同国家的专利申请策略。


03专利的种类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涵盖方法发明和产品发明两类。例如,一种新型自拍杆的发明属于产品发明;而一种创新的自拍方法则属于方法发明。发明专利通常要求具备较高的创造性和技术先进性,对推动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更侧重于产品的实用功能改进,且在创造性要求上相对较低。例如,对现有自拍杆的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使其更便于携带和使用,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需注意,实用新型专利仅适用于产品发明,方法类发明无法申请。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关注产品的视觉美感,旨在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例如,一款具有独特造型和色彩搭配的手机外观设计,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04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依据《专利法》第 5 条规定,对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诸如赌博机器、吸毒工具以及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能向盗窃者喷射浓硫酸的防盗门等发明创造,均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专利技术的应用符合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特定法定情形

根据《专利法》第 25 条规定,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如物理规律、数学公式等。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现象、规律的揭示,虽然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但因其并非人类创造的技术方案,且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商业应用,故不授予专利权,而是鼓励其为社会共享,推动科学研究的整体进步。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纯数学公式的推导、游戏方法、下棋规则等。此类内容本质上未解决实际技术问题,且若广泛授予专利权,将可能导致专利泛滥,阻碍知识传播与创新,因此不具备专利授权条件。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考虑到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医疗技术的公共服务属性,我国专利界形成了不成文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特别是涉及刺破皮肤的方法和操作,如纹身、美容等刺破皮肤的行为,均不能申请专利,以确保医疗技术能够广泛应用于患者救治。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在我国,动物和植物品种由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专利法不对此进行授权。这是因为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和保护具有其特殊性,需要专门的制度体系来规范和保障。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核技术的敏感性和战略性,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相关技术需严格控制在国家层面。但用于实现核反应的各种机械设备,若符合专利申请条件,则可申请专利。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例如交通指示牌等。此类设计主要功能在于标识,若授予专利权,将对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故不授予专利权。


05其他相关概念


1、发明人(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完成设计的主体称为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创新的核心主体,其创造性劳动是发明创造产生的源泉。

2、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依法享有该项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通过合同约定或职务关系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主体。

3、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此外,专利法所指的本单位,包含临时工作单位。

在职务发明创造中,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发明人虽享有署名权等荣誉权利,但专利的实际处置权和经济收益权主要由单位行使。不过,为平衡发明人的利益,专利法规定单位需向发明人支付合理的奖励,并每年从专利实施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发明人。同时,为防止发明人离职后带走原单位核心技术,法律明确规定在特定期限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仍归原单位所有,以维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和市场竞争力。


专利知识分享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制造专利产品是典型的侵权行为,比如私自生产他人已获专利的智能设备;使用专利产品也可能构成侵权,无论是直接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还是使用依专利方法所获产品,像某企业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生产工艺进行制造。许诺销售专利产品,即在广告宣传、产品展示等活动中表明销售意愿,哪怕还未实际卖出,同样侵权。销售专利产品,涵盖批发、零售等各类销售途径,若销售的是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即触犯法律。进口专利产品也是侵权行为之一,未经授权将专利产品引入国内市场。此外,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同样违法。还有假冒他人专利,在产品、包装或宣传里冒用他人专利号,伪造变造专利证书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专利保护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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